2014年庆阳市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农牧文化卫生旅游社保岗位公告
(四)审核、录用、上岗
市考务办和市教育局分别对县(区)上报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资格逐一进行复核,普通高校毕业生由市人社局进行公示,代课人员由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分别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审批。审批后,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各县(区)在10月底前安排上岗。
五、政策待遇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其工资2014年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标准,从录用文件下发次月起划拨市、县(区),由市、县(区)按有关政策落实,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承担。从2015年起,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的标准纳入省对市、县(区)转移支付基数,市、县(区)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政策予以落实。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转正定职,执行相应学历转正定职工资。
(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省对市、县(区)录用人员工资补助比照录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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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教育局:0934-8680263
庆阳市农牧局:0934-8215093
庆阳市文广局:0934-8212458
庆阳市卫生局:0934-8213487
庆阳市旅游局:0934-8212126
西峰区人社局:0934-8222735
庆城县人社局:0934-3222536
宁县人社局:0934-6622297
镇原县人社局:0934-7121817
环县人社局:0934-4421424
华池县人社局:0934-5121552
合水县人社局:0934-5521511
正宁县人社局:0934-6121514
庆阳市考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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