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汕头市金平区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三)考试总成绩及考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时间: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入围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等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优先聘用;其他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再相等抽签决定人选)。
七、体检和考核
(一)考试总成绩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费由本人自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行。
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八、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岗位要求和考察结果,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金平政务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受聘人员,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申请离开工作单位。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金平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平区人社局、金平区卫计局组织实施。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区人社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告时限内报告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以下网站公开发布: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trs.gov.cn);
金平区政务网(http://www.gdjinping.gov.cn)。
十、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8329275;
金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54-86738610、86738611;
金平区监察局:0754-88627378。
附件:
1、 金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
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