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孟津县招聘初中教师公告
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职位,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试讲时间、地点及程序:另行通知,参加试讲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试讲评分办法:试讲满分成绩100分,由评委现场打分。
(三)总成绩公布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考生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根据学历层次、笔试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孟津县教育网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核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考核和复查合格者,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孟津县教育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试讲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通过指令性分配的办法确定聘用单位。凡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九、实施与监督
成立"孟津县初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孟津县2014年初中教师招聘工作。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应聘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未尽事宜由孟津县2014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7911598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9-67921286(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379-67912450 (县监察局)
附件1:孟津县2014年招聘初中教师报名表
附件2:孟津县2014年招聘初中教师加分申请表
附件3: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孟 津 县 教 育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