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栖霞市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栖霞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网上(http://www.sdqixia.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应聘人员按照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市卫生局填写《栖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栖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栖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栖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派遣手续,聘用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期间,经业务考试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栖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3376109
监督电话:0535-5210043
报名和笔试成绩查询网站:
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ytrsks.gov.cn
进入面试范围、体检考核范围查询及公示网站:
栖霞市政府网:http://www.sdqixia.gov.cn
附:《栖霞市2014年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栖霞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