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烟台市牟平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考核工作由区招考办负责组织。区招考办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后,应聘人员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区招考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区招考办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5-4281095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0535-6683333
监督电话:0535-4322627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网站:
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ytrsks.gov.cn)
公告、公示网站:
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 www.mprlzybz.gov.cn)
附件一 2014年烟台市牟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三 烟台市牟平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doc
烟台市牟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