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喀什地区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考试聘用简章
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③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从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入闱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2014年5月25日上午北京时间10:00,喀什地区住建局七楼会议室。
3.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以及相关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形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并缴纳面试费40元/人。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统一采用汉语言文字进行。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构成,即:总成绩(10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形式由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生于体检结束当天将毕业证原件、考察政审表、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送交指定地点。
招聘岗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报名表、资格审查表、考察政审表等相关表格材料可登陆喀什人事人才网下载打印。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均在喀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不再通知到每名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凡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按考生自动弃权处理。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喀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考生根据网上公布的聘用人员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经考试、考察、公示等程序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果没有影响聘用的重大问题,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办法》进行管理。
六、监督及其它要求
招聘各阶段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利害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998-2539595、2822439
监督举报电话:0998-12388
附件:《喀什地区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收自支)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