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烟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于2014年5月21日-5月24日上午11:00到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招聘岗位要求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的人员,须于6月9日-10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于5月30日前登陆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其他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需笔试的岗位,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烟台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招聘岗位要求不参加统一笔试的,网上报名并通过初审后可参加面试。其中,上述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或专业岗位需要笔试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组织笔试,并在招聘计划3-5倍范围内提出进入面试的比例,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9:00-11:30
1、笔试科目
卫生类岗位,莱阳卫生学校教师C、教师D岗位和烟台护校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基础知识一科,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卫生基础知识分四类:临床医学、西医临床、外科、内科、口腔、耳鼻喉科、五官科、眼科、妇产科、麻醉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急救医学、神经病学、临床诊断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重症医学、急诊、医学营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运动康复与健康、检验、超声、影像、放射,心、脑、肺科等统一使用西医临床试卷,中医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使用中医临床试卷,护理、助产学等统一使用护理试卷,药学、药剂、中药学、临床药学等统一使用药剂试卷。
教师类岗位(除莱阳卫生学校教师C、教师D岗位和烟台护校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学基础知识一科,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道德、时政方针、教师法等教育基础知识及综合写作。
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思想品德、法律常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及综合写作。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岗位计划在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5(含)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讲解员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在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由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考评、试讲(说课)以及专业技能考评与试讲相结合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试结束后,教师类和卫生类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综合类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招聘岗位要求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的人员,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报考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招聘岗位的,面试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能测评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五、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局《》(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应聘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的,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