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桂林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专技人员简章
六、考核
(一)考核工作由桂林市农业局和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考核的同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三)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形成全面、客观、公正的书面考核材料(一式两份),考核组成员签名,加盖单位公章。考核合格的经桂林市农业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形成书面聘用意见,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生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拟聘人员名单在桂林人才网和桂林农业信息港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举报违反本《简章》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招聘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桂林市农业局审核后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书面决定,解除聘用。
(二)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桂林市农业局组织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核准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理聘用手续。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期为三年,签订合同时间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非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后要服从工作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职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所有参与聘用工作的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试题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规招聘人员,一经查实,政府人社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的及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本简章由桂林市农业局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桂林市农业局监察室举报电话:0773—2830730。
桂林市农业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73—2823646。
桂林人才网:http://www.glrcw.com。
桂林农业信息港:http://glnyw.gov.cn。
附件:1、《桂林市农业局2014年下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考核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桂林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桂林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简表
桂林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