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自贡市富顺县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公告
4、照片审核:照片审核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至30日(30日截止到24:00时止)。照片审核原则上在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者需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5、缴费:经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于2014年5月31日(31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报名时不缴纳报名费,即2014年5月30日17:00前 凭以下手续在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 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原件和复印件)。
6、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自贡市(县、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于2014年6月12日至6月15日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准考证,或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 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责任自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 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考试地点)。
特别提示:
1、考生和用人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和审核操作,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通讯方式变更等)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教师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其他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由县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县纪委(监察局)监督。
(一)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岗位,由自贡市考试评价中心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
(1)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占总成绩的50%。
(2)其余岗位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20%和40%。
2、笔试内容:
(1)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大纲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该大纲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2) 其他岗位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法律、公文写作、公民道德建设、科技基础知识、省情市情、事业单位常识和时事政治;专业科目分为《医学 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类岗位基础知识》。《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具体测试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和卫生法规与政策。《管理类岗位基础 知识》具体测试管理学基础知识、办公自动化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资料:2014年自贡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自贡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以《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订发布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大纲的公告》(自人社发〔2011〕18号)为准,该大纲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3)每个招考岗位具体测试内容详见《富顺县二〇一四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大学生村(社县)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县)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受到表彰奖励的加分政策按照中央、省规范评比达标规定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4年6月3日至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1) 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和大学生村(社县)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 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期满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