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美术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教师岗位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其他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期为30个工作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中国美术学院网(http://www.caa.edu.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中国美术学院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中国美术学院纪监审室:0571-87164694;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地址: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组织人事部(邮编:310002)
咨询电话:+86-571-87164617(人事处:刘老师)
附件:中国美术学院招聘岗位表
中国美术学院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