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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昆明师范专科学校附属中学招聘简章

2014-05-14 20:33:22事业单位252 收藏
  二〇一四年昆明师范专科学校附属中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师范专科学校附属中学位于棕树营丹霞路54号,是云南省二级一等完全中学,昆明市教育局直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18日至6月22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25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近期半寸免冠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名序号)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及获奖证件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失业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65786

  周老师 丁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381445

  (二)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现场交验报名所需证件,资格审查合格者办理登记手续。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时间:2014年6月26日——6月2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25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方式:0871-65165786

  2.笔试科目、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昆明市教育“十二五”规划;《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相关专业知识等方面内容。

  3.笔试时间:6月28日 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考试方式:单人单座,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面试。

  2.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以课堂教学为主。面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教学能力,仪表仪态等。

  3.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昆明师范专科学校附属中学。

  联系人:周老师 丁老师 电话:0871-65381445。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及以上。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查分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25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65786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当总分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师范专科学校附属中学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师范专科学校附属中学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体检时间:总成绩公示无异议后电话通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师范专科学校附属中学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纪委第十二纪工委:0871-63175461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192326

  昆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处:0871-63102385

  昆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871-63135506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0871-65165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