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常州市新北区招聘初中教师简章
六、考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本次招聘由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考试考核,采用上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核课堂教育教学能力。上课、答辩准备时间共90分钟。
1. 上课
内容: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课堂前15分钟教学。
上课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2.答辩
内容:(1)根据指定内容演讲,时限3分钟;(2)结合上课内容回答问题,时限5分钟。
答辩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3. 综合成绩按上课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新北区教育网上公布考核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出现缺额时,在该学科其余招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区社会事业局采用实地核对、组织函调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该学科其余招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区社会事业局对考察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原简章发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录用
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者,由区社会事业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文件(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报名时收取考核费100元/人次。
十一、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新北区纪委(监察局)0519-85127296
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9—85127787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0519—85127831
十二、本招聘简章由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北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常州市新北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