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汕头市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各区(县)人社局或卫计局组织实施。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区(县)卫计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对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市、区(县)网站公布。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九)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聘用后与工作单位约定8年服务期,未满服务期离开的,5年内不得进入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十)其他事项。
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公告及应聘相关要求的附件同时在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市和区(县)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发布。
4.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
六、市、区(县)发布公告等事宜的网站及联系电话
汕头市人社局 电话:0754-88179804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hantou.gov.cn/)
潮阳区人社局 电话:0754-83600079
潮阳人才网(http://www.gdcyrc.com)
潮南区人社局 电话:0754-87905986
潮南人才网(http://www.cnqrc.com)
澄海区人社局 电话:0754-85875440
澄海人力资源网(http://www.chrlzy.com )
龙湖区人社局 电话:0754-88483379
龙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
南澳县人社局 电话:0754-86817611
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albj.com)
附件: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 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