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昆明市化工技工学校招聘简章
3、现场问答和试讲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面试和试讲时间:2014年7月11日9:00开始全天进行;地点:待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柏梦如(13118718395)、张仲良(13170615168)。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笔试、试讲和面试考场。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现场问答成绩总分30分。
(三)试讲成绩总分20分。
(四)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现场问答成绩+试讲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
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和体检由昆明市化工技工学校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学校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己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化工技工学校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63192326
第十纪工委:63161132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63135910
昆明市化工技工学校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