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乐山市峨边县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公告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通过考察并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
(二)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新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峨边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0833-5222539;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0833-5222513;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5222346)。
八、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峨边彝族自治县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未尽事项,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和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咨询电话,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0833-5228761;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5222009。
附件:1.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表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 峨边彝族自治县
组 织 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