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泸州市泸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三、考试
(一)开考比例
编码2014121001——2014121056、2014121129——2014121189的岗位开考比例为3:1,编码2014121057——2014121128、2014121190——2014121217的岗位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取消招聘的岗位不调剂、不改报,退还考生报名费。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编码2014121001——2014121128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编码2014121129——2014121217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本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
2.笔试时间:2014年6月21日。
笔试资料:2014年泸州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综合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泸州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6月27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14年6月27日至6月30日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14年7月2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14年6月3日18:3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泸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泸县福集镇祥和路74号,电话:0830-8192892)。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团委、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14年6月5日泸县人社局通过网站(http://www.lzlxrsj.gov.cn/)公示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至2014年6月9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已享受加分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均为100分。编码2014121001——2014121128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2014121129——2014121217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县人社局于2014年7月7日上午通过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8.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编码2014121001——2014121128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编码2014121129——2014121217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三)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的,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2014年7月7日下午通过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10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空额且有递补对象的,泸县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7月11日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时间为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