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周口市鹿邑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⑤面试要录像全程监督。
⑥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持本人身份证等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确认和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空缺名额,在面试开考前一天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计分办法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之和。在各科招聘教师限额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录人选。录取结果于2014年7月18日在网站公布。
录取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需在7月底前将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交我县人社局办理手续。毕业证和学位证上的毕业时间是指2014年1-7月。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为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取资格,其所空岗位,从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再次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1、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于7月25日公示拟录人员名单。
2、对符合条件的拟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3、拟聘教师全部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由教体局制定《新教师试用管理办法》,对聘用教师进行管理。试用期满后,由县人社、教育部门负责按《新教师试用管理办法》要求考核,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纳入教育事业编制,办理有关编制、人事及工资手续。
4、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办理在职人员工资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肃纪律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鹿邑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武卫东同志为组长,教体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监察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教体局,宋克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此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县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要严格操作规程,严肃纪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圆满完成。
七、本方案由鹿邑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鹿邑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