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成都彭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0人)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我市服务最低年限应不少于3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十、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相关规定实行回避。
(二)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保证此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过程接受彭州市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彭州市纪委(监察局)028—83874242
十一、其它
(一)如考生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二)符合中共彭州市委、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彭委发[2012]45号)文件规定的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的激励政策。详情请登陆彭州公众信息网(www.pengzhou.gov.cn)
政策咨询电话: 028-83886260(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报名网站: 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查询网站: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pzrs.pengzhou.gov.cn)
附件:
2.2014年彭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务问答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