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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亳州涡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98人)

2014-05-10 20:26:29事业单位124 收藏
  2014年亳州涡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98人)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10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

  4、笔试成绩: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20分。管理岗位的笔试综合成绩按基础科目与专业科目5:5的比例合成,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综合成绩按基础科目与专业科目4:6的比例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综合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程序。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政策规定予以加分。上述人员于2014年6月20日至6月22日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于2014年6月23日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笔试成绩每科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笔试成绩于2014年7月4日前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依据笔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管理岗位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凡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虽通过资格审查,但与规定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皖人发〔2002〕77号文件处理,停考三年。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属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属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管理岗位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等额递补。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管理岗位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六)公示及审批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涡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1、政策咨询:0558-7220577(县人社局);

  2、监督举报:0558-7213687(县纪委),7212361(县人社局);

  3、报名电话:0558-7220577(县人社局),7223817(县教育局),7567125(县卫生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14年亳州涡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