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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西乌旗教育系统招聘小学教师及幼儿教师简章

2014-05-10 20:22:11事业单位219 收藏
  2014年内蒙古西乌旗教育系统招聘小学教师及幼儿教师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10日讯:根据《2014年西乌旗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实施方案》及《2014年西乌旗教

  在西乌旗服务的旗外户籍六项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须提供各类服务期满证书原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应聘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教科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审核应聘人员的户籍、民族、年龄、从业资格、学历、专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在网上确认审查结果。

  3、每个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4、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4年5月23日8:30至5月24日18:00时,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前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参加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专业测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蒙语授课教师岗位只提供蒙文试卷,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汉语授课教师岗位只提供汉文试卷,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 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及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师德规范、教材教法。

  注:小学教师及幼儿教师考试内容不同。

  3、笔试时间:2014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准入考场。

  5、笔试加分:

  ①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66号)、盟行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锡署办[2013]31号)文件相关规定,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5分(报考其他岗位不加分)。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政策加分。

  7、笔试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8、公布笔试成绩

  2014年5月28日前,在政府门户网及报名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二)专业测试

  1、进入专业测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考生人数与岗位聘用人数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范围人选。同一岗位拟进入专业测试范围名额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时,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专业测试。进入专业测试人员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从该岗位未进入专业测试范围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情况时,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专业测试。无递补人选或经递补仍达不到规定比例但在2:1以上比例的,正常进行专业测试,2:1以下比例的,按照2:1的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在西乌旗政府门户网站及报名网站公布进入专业测试范围人员名单。

  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因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专业测试,致使专业测试人员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上述原因导致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为2:1以下的,按照2:1的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测试方式

  ①小学教师岗位:根据报考岗位专业科目,分别采取备课、讲课方式进行测试。报考蒙语授课理科教师岗位考生均按数学专业科目进行测试。

  ②幼儿教师岗位:主要测试舞蹈、音乐、简笔画、板书、手工制作等幼儿教育基本技能。

  4、报考蒙语授课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语进行测试;报考汉语授课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用汉语进行测试;考生专业测试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三)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政策加分+专业测试成绩×60%。

  2、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专业测试结束后,在西乌旗政府门户网站及报名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的确定

  专业测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行体检和考察。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名额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也并列的,对并列者采取加试,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致使体检和考察名额空缺的,从该岗位进入专业测试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也并列的,对并列者采取加试,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加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经递补或无递补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为1:1以下比例时,按照规定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考生体检费自理)。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教科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也并列的,对并列者采取加试,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加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因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无递补人选的,按照规定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