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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宣城市广德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05-09 20:52:25事业单位35 收藏
  2014年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

  公共科目为必考科目,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凡报考岗位表备注栏中标注“1+X”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例1+1为报考文秘类专业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

  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8日上午9:00-11:30。

  统考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8日下午14:00-16:00。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具体考点、考场详见考生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须达到65分,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参加1+X考试模式的考生,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也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

  笔试成绩将于2014年6月底前在宣城市人社局网站及广德县人社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4年6月9日上午8:00-12:00,携带相关证明到广德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专技管理科,申报加分事宜(地址:广德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十楼西北侧,联系电话:0563-6040320)。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

  (四)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和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由广德县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核。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创新能力等。结构化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交纳面试费80元(执行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当某岗位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该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六)成绩合成

  1.只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人员,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1.2×60%+面试成绩×40%。

  2.参加“1+X”考试模式的考生,笔试合成成绩按公共科目成绩占40%,专业科目成绩占60%合成,计算公式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1.2×40%+专业科目成绩÷1.2×60%。

  总成绩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6:4的比例合成,计算公式为:笔试合成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2.体检工作按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须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负责体验工作的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