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漳州市体育中心招聘临时公告
三、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身体健康。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5.能自行解决食宿。
6.须提供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本单位使用的编外临时工。
五、聘用合同时间
聘用合同时间一年七个月,即自2014年6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六、报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面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9日至5月1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1号华阳体育馆漳州市体育中心办公室。
3.联系人:何毅华谢志民
联系电话:2529202
4.所需材料:《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白底彩照2张。
5.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2:1以上方可进行面试。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经本单位主管部门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七、考试方式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内容包括:1.考生自行准备5分钟以内的演讲稿并演讲(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应聘优势、求职动机与工作设想等);2.专业知识问答;3.仪容仪表。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上述面试内容第1项分值占25%,第2项分值占60%,第3项分值占15%。最后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计算。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工作由漳州市体育中心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及聘用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知识得分、演讲得分、仪容仪表得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均出现相同成绩,另加面试一场。体检由市体育中心统一组织,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自理。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
2.聘用:
(1)体检合格的报市体育局审批公示,确认拟聘对象。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公示拟聘对象无异议后,由漳州市体育中心与拟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七个月(其中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不再续聘。
九、其它事项
1.工资待遇报名时告知。
2.本公告由漳州市体育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