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阳市贵安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一号)
依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统一执行,当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不再进行递补体检。体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怀疑的,可以申请复检1次。
(四)考察政审
参加考察政审的人员为体检合格的招聘工作人员对象,由考察政审组采取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确定招聘对象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原则上实行试用期1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不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4年应届毕业生,若在2014年9月1日前不能正常取得学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如应聘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贵安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贵安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贵安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传真):(0851)8900120。
邮箱:gzgaxqzzbzp@163.com
地址:贵安新区湖潮乡岐山村临时行政中心7号楼7101办公室(可在贵阳市花溪区乘坐花溪至芦官中巴车到贵安新区管委会路口下)。
附件:
1.贵州贵安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贵安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