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省贵安新区招聘雇员公告
(三)体检
依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雇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统一执行,当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不再进行递补体检。体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怀疑的,可以申请复检1次。
(四)考察政审
参加考察政审的人员为体检合格的招聘雇员对象,由考察政审组采取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确定聘用对象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报贵安新区政治部审核,经审批后行文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贵安新区雇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如应聘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贵安新区雇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贵安新区雇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贵安新区雇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传真):(0851)8900120。
邮箱:gzgaxqzzbzp@163.com
地址:贵安新区湖潮乡岐山村临时行政中心7号楼7101办公室(可在贵阳市花溪区乘坐花溪至芦官中巴车到贵安新区管委会路口下)。
附件:
1. 贵州贵安新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岗位一览表;
贵安新区雇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