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考考公务员网

首页 > 招考信息 >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4年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2014-05-08 21:05:06事业单位21 收藏
  2014年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8日讯: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赋予地方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sjcy.qyw.gov.cn)上公示5天。如公示无问题,即被聘用,与市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

  以下几种情形取消聘用:

  (一)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四)在考试、体检和资格审查等方面作弊的。

  取消聘用的,市检察院可以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七、薪酬待遇和劳动合同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税前工资(包含个人应缴社保和公积金等)如下:

  类别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

  试用期人员工资标准(元/月)493045054080

  定级人员工资标准(元/月)580053004800

  聘用后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三)招聘工作由广州市纪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8280315,020-38281755

  咨询时间:2014年5月12日至5月25日逢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8280026

  本公告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二○一四年五月六日

  附件:1、广州市检察机关2014年度检察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xls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