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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新增人员简章(326名)

2014-05-07 21:39:59事业单位66 收藏
  2014年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新增人员简章(326名)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7日讯: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基本素质,优化事业单位

  4、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加分政策。本次招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

  2、至2013年5月15日由省级统一选派到我市县及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两年、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生。

  3、至2013年5月15日,在铜仁市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和“三支一扶” 考生。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13年5月26日至5月28日到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统一格式的《铜仁市直其他事业单位招聘新增人员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进行。紧缺专业、紧缺职位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其他职位的资格审查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当地县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名。

  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按该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办公室(招聘单位)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集中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招聘资格。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4年6月11日8:30—6月13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gzpta.gov.cn)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的考试,按以下办法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实行百分制。

  医务类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

  其他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

  笔试资料:2014年铜仁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铜仁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14日上午9:00—11:30(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面试、总成绩将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布。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在本次招聘考试中,招聘职位标注为紧缺专业、紧缺职位的人员不参加统一笔试,由招聘单位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考试考核合格后,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经统一体检合格,单位组织考核合格和公示后即可按招聘计划办理聘用手续。

  (二)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原则上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专业测试)。

  需作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测试方案,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不需作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面试。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医务类人员职位考生总成绩按《医学基础知识》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其他人员职位考生总成绩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生的总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生的总成绩将在网上进行公布(网址同上)。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的总成绩依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合格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的,另作加试,以加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系统的考核工作,并将形成的完整的考核材料送达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招聘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