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昆明市官渡区卫生系统招聘简章
(五)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考试方式、内容
专业需求为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的岗位面试采取现场提问方式进行,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和实践技能操作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技能、思维逻辑、口头表达能力、实践操作等综合素质、能力。
3、考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七)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3、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六、考核、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的为参加考核及体检人选。
(二)考核及体检由官渡区卫生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执行。
(三)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官渡区卫生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官渡区政府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方案、招聘简章由官渡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十、咨询电话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方式:0871-67160073。
十一、监督电话
官渡区卫生局监察室:0871--67173050
官渡区监察局:0871--67187529
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152693、67171229
附件:
官渡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官渡区卫生局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