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招聘公告
所考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学校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分教师岗位(说课、试讲、答辩环节)和其它岗位两类进行。学校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1)教师岗位面试:含说课、试讲和答辩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三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说课成绩(25%)+试讲成绩(25%)+答辩成绩(50%)。
(2)其它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采用百分制评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综合成绩超过75分(含)且面试成绩高于60分(含)者方可录用。
(四)体检
以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及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参照《》标准。考试成绩相同时,可以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人选。拟聘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学校支出。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考察
根据《》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
(六)聘用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广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及学校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应聘者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三、招聘组织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二)》(穗人社发[2010]128号、〔2014〕2号)和《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实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1、成立由分管人事的校领导、分管用人部门的校领导、组织人事处、纪检及学校学术委员会有关专家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组”,负责招聘计划的拟定及招聘工作的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组”为非常设机构,成员及工作职责由校党政联席会议确定。
2、由分管用人部门的校领导、用人部门主管领导、组织人事、相关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公开招聘专家组”,负责考试阶段的各项工作。纪监部门全程监督。
3、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由学校纪委、用人部门、组织人事等主管领导组成,负责考核的各项工作。
4、学校人事处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纪律与监督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赖冬雅,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孙支南)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