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太湖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6月1日上午8:3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分两科,合卷,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
(1)教育类
幼儿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30):
①幼教基础知识20分,②所报岗位专业知识80分。
职教中心美术岗位(岗位代码028):
①教育基础知识20分,②所报岗位专业知识80分。
(2)卫生类岗位(岗位代码031-058):
①医学基础知识20分,②所报岗位专业知识80分。
(3)综合类岗位(岗位代码001-027,029):
①30分,②所报岗位专业知识70分。
(三)资格复审
1、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教育系统幼师(岗位代码030)和县医院护理岗位(岗位代码056)按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其他岗位按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在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各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须另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1)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经网上公布后,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方式和内容:
(1)技能测试:乡镇文化站群文(岗位代码003)、表演(岗位代码004)、美术(岗位代码005)岗位,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代码026)岗位,县职教中心美术(岗位代码028)岗位以专业技能测试为主,幼儿园教师(岗位代码030)以考察五项(说、唱、弹、跳、画)基本技能为主。
(2)结构化面试:其他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各类考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同一面试考场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数(含)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总成绩合成
参加技能测试的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的60%与技能测试成绩的40%合成,参加结构化面试的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合成。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2.体检合格人员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根据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意见,区别不同情况应安排考生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对非当日或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
(六)择优选岗
1、县教育局幼师岗位(岗位代码030)按照统一考试、择优选岗的原则进行。
2、选岗方法:选岗前须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报考同一专业类别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由其选择岗位(限选一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该招聘专业类别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结合体检、考察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跟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