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南州瓮安县事业单位引进公告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组对其进行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考核,主要审查在校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同时网上核查考生的学历及专业。由考核组写出考核材料并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结论。考核时间另行确定。对面试成绩并列且体检合格的考生,同时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如何聘用,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一、待遇
此次公开选拔引进的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二、聘用和安置去向
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瓮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引进简章规定确定引进对象,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引进职位安排到岗工作,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且考核合格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瓮安县人社部门鉴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聘用到瓮安县的人员,原则上在首次安置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十三、组织领导
本次引进工作在瓮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纪律要求
凡在引进过程中违反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五、本《引进简章》解释权属瓮安县2014年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六、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瓮安县2014年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引进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2918260(瓮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2918252(瓮安县监察局派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附:2014年瓮安县面向普通高校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