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省电子护照制作中心招聘公告
1、资格复审须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报考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外,还应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2)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6张(与网上报名照片同底);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2、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地点:贵州省外事办人事处501室(贵阳市宅吉路1号,可乘座8路、14路、63路、27路、72路公交车在省老干活动中心下车)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报考网络管理员的考生进行专业面试, 报考工作人员的考生进行结构化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准考证由省外事办人事处制作和发放。发放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60%。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省外事办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六)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七)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八)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九)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外事办党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省外事办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十一、未定事宜,由省外事办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定。
本方案由省外事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璐,胡锋
联系电话:6613829
监督电话:6613302
附件:
1.贵州省电子护照制作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