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系统招聘事业单位方案
考试地点:贵阳市(考场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可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本职位排名。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阶段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
经审查不合格空缺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实施。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进行公告。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考场。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60% 计入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根据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特点,报考路政人员岗位色觉异常者体检不合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七天。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批准后,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和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和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及监督电话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联系电话:0851-6502769 监督电话:0851-5992540
贵州省遵义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电话:0852-8621062 监督电话:0851-5992540
贵州省都匀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电话: 0854-8332261 监督电话:0851-5992540
贵州省凯里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电话: 0855-8255377 监督电话:0851-5992540
贵州省铜仁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电话:0856-5258229 监督电话:0851-5992540
贵州省毕节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电话:0857-8251806 监督电话:0851-5992540
贵州省水城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电话:0858-6777007 监督电话:0851-5992540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0851-5954738 5992697
监察室:0851-5992144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