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师范学院招聘公告
4、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高校毕业生提交经国家教育部认可院校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
(4)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
(5)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函(其中,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5、确定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将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gznc.edu.cn)公布,应聘人员也可进入“贵州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系统”查询。
6、相关说明: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面试
1、抽号、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前2天进入“贵州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系统”抽取面试序号和面试题号,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贵州师范学院(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说课和答题;辅导员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及管理岗位采取陈述和答题。
5、面试范围:主要考察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与能力。
6、面试分值:按百分制计分,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得分占综合成绩的60%。
7、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公布,应聘人员也可进入“贵州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 理系统”查询。
(七)公布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综合成绩达不到及格分数(60分)的自然落选,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gznc.edu.cn)公布,应聘人员也可进入“贵州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系统”查询。
(八)体检
体检人员到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通用体检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如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空缺岗位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4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gznc.edu.cn)公示,公示期限7天。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经查实其问题严重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按规定确定是否聘用。
五、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贵州师范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如有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六、相关说明
(一)应聘岗位以填写的岗位代码为准。
(二)应聘人员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需与“专业或方向需求”栏中所列专业名称一致,“专业或方向需求”栏中“所属专业”指对应学科下一级的所有专业,以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学科专业为准。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提供虚假信息或填写有误者责任自负。委托他人代为填写的,视同本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