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梁平县第二季度教育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二)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1)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所需资料:严格按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范围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①《梁平县201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2张;③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一览表》中其它要求对应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盖有毕业学校公章原件)、学籍证明、成绩单、自荐书;《一览表》中其它要求对应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符合报考条件对应及以上学历层次所修学业成绩单;⑦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学科、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梁平教育网发布通知,请广大考生予以关注(网址:http://www.lpxedu.gov.cn/)。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比例为1:2。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除特殊、紧缺学科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特殊紧缺学科或无法递减的岗位,经市人社局认定、同意备案可不受该比例限制,但笔试总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面试以讲课方式进行;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以说课和才艺展示(才艺展示所需器材自备)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或者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人力资源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局)全程监督。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将在梁平教育网(网址:http://www.lpxedu.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梁平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聘用岗位、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以学科分类,按报考该学科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高低为序,由聘用人员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4年应届毕业生,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上半年修订)》。
本《简章》由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梁平县教育委员会共同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梁平县教育委员会联系电话:023-53239922。
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3-5322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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