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考核招聘简章
进入体检的考生应按照招考办的要求需按时将学籍档案或者个人人事档案转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提取档案若需调档函,请与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联系。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籍档案或者个人人事档案的考生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体检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考办负责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和本省公务员有关的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考办”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
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考办”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将有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社局审批。若拟聘用人员报名资格条件经市人社局审查为不合格者,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下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招考办”),“招考办”设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四、工作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第七纪工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实施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
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举报电话: 0852-8981657(市纪委第七纪工委)。
五、其他
本简章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附件:
1、遵义医专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人员职位表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职位类别 | 专业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中医系教师 | 1 | 专业技术 | 中医内科学 | 2 | 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有学位证书。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
护理系教师 | 2 | 专业技术 | 护理学、临床医学 | 4 | |
药学系教师 | 3 | 专业技术 | 药理学、药物分析学 | 3 | |
药学系教师 | 4 | 专业技术 | 中药学 | 1 | |
基础教学部教师 | 5 | 专业技术 | 英语 | 1 | |
基础教学部教师 | 6 | 专业技术 | 人体解剖学 | 1 | |
基础教学部教师 | 7 | 专业技术 | 免疫学 | 2 | |
基础教学部教师 | 8 | 专业技术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2 | |
卫生管理系教师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