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春季福建省水产研究所招聘方案
㈢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福建省水产研究所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3∶1,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㈣组织考试:
1.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福建省水产研究所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
3.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实际人数作为面试人选。报考人员弃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从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如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㈤拟聘人选确定:
笔试和面试分别按40%和60%比例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拟招聘人数与考核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由研究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核准等相关手续。
四、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拟聘人选经核准后,我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应学历的工资和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等相关待遇,但不提供住房。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省水产研究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水产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87878835(省海洋与渔业厅);059-6013065(省水产研究所).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厦门市东渡海山路7号
邮 编:361012
电 话:0592-5678595
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