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池州东至县市政园林处招聘公告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4年4月28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czhrss.gov.cn)、东至县政府网(http://www.ahdongzhi.gov.cn)、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dzldj.gov.cn)、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至5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东至县住建委办公室(地址:至德大道,联系电话:0566—7028305)。
3、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的《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张同底近期2寸免冠照片。东至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须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1)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社会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住建委、县编办、县监察局共同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由县住建委负责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需持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原报名地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县住建委通知考生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22日至5月23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地址:新华书店隔壁,联系电话:0566-7016873)申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四)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按照1:5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根据各招聘岗位特点,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笔试、专业考评、无领导小组讨论、答辩考核、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方式,由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招聘岗位特点,科学合理地确定后予以公告并稳妥组织实施。
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考生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以上办法,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