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东南榕江县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实施方案
5.现场报名考生《笔试准考证》领取:
(1)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的,《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4年5月29日至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笔试准考证》发放地点:榕江县就业局(新隆街县国土局斜对面)。
现场报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交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笔试考试科目
(1)应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
(2)应聘计生、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
(3)应聘管理岗位和其他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笔试资料:2014年榕江县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考试时间:2014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榕江县,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专业测试)前对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网上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场报名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网上报名考生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只进行面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闱面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网上报名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提交的材料与现场报名要求提交的材料相同。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结束后,岗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所有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考生名单和岗位取消、减少情况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入闱面试(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
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榕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入闱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入闱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专业测试),如因考生未阅面试(专业测试)公告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专业测试)。
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