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岗位教师招聘简章
(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报考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综合成绩包括课堂教学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课堂教学考试、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门户网站(http://www.ketdz.gov.cn/Views/Index.aspx)“重要事项公告公示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四)考试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在公示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申请查分。
查分联系人:13888750159(王老师)、15887095909(曾老师)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语文教师岗位分男性组、女性组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其余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参加考核和体检。
八、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招聘人员;安排拟招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执行。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语文岗位分为男性组、女性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由昆明经开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门户网站(http://www.ketdz.gov.cn/Views/Index.aspx)“重要事项公告公示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事业单位招录用手续。
十、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监督。经开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招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十二、监督电话
昆明经开区社会事业局:0871--68163509
昆明经开区监察审计局:0871--68163102
昆明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8163083
附件:点击下载
昆明经开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