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东南州榕江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专项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622423 6628602(榕江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5—6622031(榕江县纪委、监察局)
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榕江县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代码 |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类型 | 招聘岗位简介 | 学历要求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其它招聘条件 | 备注 |
榕江县教育局 | 乡镇中心校 | 01 | 01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幼儿教育工作 | 中专(中师)及以上 | 10 | 幼儿师范、幼师、师范、普师、职师、边师、体师、学前教育、学前辅导与保育、幼儿艺体教育、儿童教育、少儿思想教育、幼儿艺术师范、中等师范、学前教育与艺术教育、音乐、音乐教育、舞蹈、舞蹈教育、舞蹈表演 | 具有教师资格证 | 忠诚、栽麻、寨蒿、朗洞、平阳、乐里、仁里、两汪、塔石、平永中心校各1人 |
02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幼儿教育工作 | 全日制普通中专(中师)及以上 | 10 | 幼儿师范、幼师、师范、普师、职师、边师、体师、特师、 学前教育、学前辅导与保育、幼儿艺体教育、儿童教育、少儿思想教育、幼儿艺术师范、中等师范、学前教育与艺术教育、音乐、音乐教育、舞蹈、舞蹈教育、舞蹈表演 | 具有教师资格证 | 三江、平江、车江、八开、定威、兴华、水尾、计划、崇义、两汪各1人 | |||
03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幼儿教育工作 | 全日制普通中专(中师)及以上 | 6 | 幼儿师范、幼师、师范、普师、职师、边师、体师、学前教育、学前辅导与保育、幼儿艺体教育、儿童教育、少儿思想教育、幼儿艺术师范、中等师范、学前教育与艺术教育、音乐、音乐教育、舞蹈、舞蹈教育、舞蹈表演 | 具有教师资格证 | 忠诚、栽麻、寨蒿、朗洞、平阳、乐里中心校各1人 | |||
04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幼儿教育工作 | 全日制普通中专(中师、高中、职高)及以上 | 3 | 幼儿师范、幼师、师范、普师、职师、边师、体师、学前教育、学前辅导与保育、幼儿艺体教育、儿童教育、少儿思想教育、幼儿艺术师范、中等师范、学前教育与艺术教育、音乐、音乐教育、舞蹈、舞蹈教育、舞蹈表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