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毕节学院招考公告
六、体检
(一)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参加体检。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列入考察对象,所空缺岗位不实行递补。
(二)体检参照《》执行。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毕节学院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实行递补。
(一)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聘用手续所需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4、被开除人员;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员;
6、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初审过后被取消聘用资格者,不再办理报考费退费事宜)。
八、公示
经面试、笔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毕节学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后,受聘人员必须服从毕节学院工作安排。
十、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核程序、公开考核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十一、联系方式
毕节学院人事处人事科,联系电话:0857—8330261。
联 系 人:陈老师 熊老师
毕节学院
附件:
毕节学院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职位表
招聘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职位类别 | 职位简介 | 招考人数 | 学历 | 专业 | 是否需要工作经验 | 其它报考条件 |
毕节学院 | 1237 | 893 | 1 | 专任教师 | B | 艺术学院音乐专业教学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音乐表演(唢呐) | 否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二本及以上毕业生) |
2 | 专任教师 | B | 艺术学院音乐专业教学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音乐表演(钢琴) | 否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二本及以上毕业生) | |||
3 | 专任教师 | B | 艺术学院音乐专业教学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音乐表演(笙) | 否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二本及以上毕业生) | |||
4 | 专任教师 | B | 艺术学院美术专业教学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版画 | 否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二本及以上毕业生) | |||
5 | 专任教师 | B | 艺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学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