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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漳州市招聘事业单位方案(1120名)

2014-04-25 15:39:28事业单位147 收藏
  2014年漳州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1120名)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25日讯: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漳州市(含有关县、市、区)

  笔试资料:2014年漳州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2、加分事宜。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联[2007]7号执行,大学生村官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组通[2013]86号执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政办〔2013〕87号执行。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享受加分待遇。

  漳州市常住户口或漳州生源的未就业毕业生不另加分。

  以上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笔试成绩加分不受满分的限制。有关加分证明材料(未领取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服务地县级党委组织或政府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间德才表现、总体评价达合格的证明材料)请于2014年5月30前报送报考所在地招聘主管部门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招聘计划数为1:1的,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在公布的面试时间前2天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在面试规定时间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料:2014年漳州市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5、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00之前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专业面试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只笔试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体检工作由市直或有关县(市、区)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五、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主管部门负责。

  2、在职报考者应于考核前提交所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或教育部门)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合格后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六、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考试只笔试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高低顺序依序选岗;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序选岗。出现并列时按确定体检对象的顺序进行选岗。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30日内不到招聘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八、其他

  1、市外经局下属事业单位01、02职位考试总成绩只计算面试成绩,不计算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5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符合报考条件的研究生和留学回国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报考人数不占确定面试对象的比例数。面试内容为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实际应用水平。

  2、未入编指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报名截止前芗城区、漳浦县、平和县、华安县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本县(区)的招聘职位。芗城区、平和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人员不得报考本县(区)的招聘岗位。

  4、龙海市户籍(生源)不含角美镇辖区户籍(生源)。报名截止时父亲、母亲或配偶户籍在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分别报考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

  5、报考县(市、区)的聘用人员在该县(市、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6、本方案由漳州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7、达不到报名规定比例开考情况、考试成绩、加分、面试、体检等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漳州市考考公务员网”和有关县(市、区)公务员局网站发布,提醒考生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