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淄博市属事业单位、文昌湖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98人)
(四)审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2014年6月3日-6月6日将《考核工作报告》及有关材料按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审核。
1、审核内容。(1)拟聘用人选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2)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是否达到有关要求,填写奖励荣誉等是否属实;(3)本人表现是否优良,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4)用人单位的考核意见;(5)是否符合招聘程序等;(6)与以上审核内容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无犯罪记录证明。
2、审核程序。招聘主管机关根据《考核工作报告》及有关材料,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规定执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体检结果报招聘主管机关。
(六)公示和聘用
对于资格审查、考核、审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为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需尽快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为主组织实施。市组织人社部门、市纪检监察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监督。
本公告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及其他媒体、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791826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3184072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四纪检组、监察室 2312318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附件5。
未尽事宜按照《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意见》规定执行。
附件:1、2014年淄博市市属2014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文昌湖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2、2014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文昌湖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考核人选花名册
3、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