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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石柱县第二季度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04-24 19:17:00事业单位199 收藏
石柱县201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

  面试时间及地点: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特校、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5月10日上午,其它考生面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5月11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间要求到达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方式及分值:特校及幼儿教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幼儿(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技能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各岗位面试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情况。考生最后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次日下午17时前,在县人力社保局机关办公大楼底楼(玉带南街15号)张贴栏和“重庆市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zrsj.gov.cn)同步公示。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人社部发〔2010〕19号),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已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的应届毕业生即可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后续程序按《协议》规定办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者,若在2014年7月31日以前未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用人单位不予聘用。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则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考试考核总成绩和拟聘岗位等。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并将本人档案、《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正式聘用的人员须在石柱县服务满5年后方可向县外流动,未达到年限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协议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培养费和违约金。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对报名参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公开招聘县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附件2.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附件3.公开招聘幼儿及特教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