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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三明市将乐县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告

2014-04-24 19:11:15事业单位160 收藏
  将乐县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县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有关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2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对“其他条件”有作要求的岗位的考生(如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5.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者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此类考生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5月6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公务员局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农村“二女计生户” 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①卫生类专业:护理、助产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其它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②其它类专业: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笔试时间: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进行《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下午2:30至4:30进行卫生系统相应专业知识笔试。笔试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或其它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4.加分事宜: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县公务员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5月26日至5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向县公务员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将乐县公务员局网站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含2014年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其中,在最后一学年(正式毕业前)入伍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3)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各类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登录将乐县公务员局网站查询。

  6.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将乐县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和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公务员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规定比例的岗位,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面试。1:1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如发现考生采取不正当手段造成1:1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县公务员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复核时考生需提供资格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未能提供者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3.面试内容:

  ①卫生类专业:护理、助产岗位面试内容为《基础护理学》,其它卫生类岗位面试内容均为《生理学》;

  ②其它类专业:面试内容为《》,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基本素质为主。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或专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