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遵义市遵义县乡镇事业单位考聘简章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3、若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查1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应当组成考核(政审)组,考核(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被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考核(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
1、根据招聘工作程序分阶段按规定进行公示。
2、拟聘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拟聘人员,并通过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十、聘用
1、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若考生不签订聘用合同或不服从聘用的,作自动弃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2、相同岗位的报考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
十一、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开通,且近期不应变换号码,以便联系。
(2)在招聘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县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2-7222381 0851-3626507
监督电话:0852-7222175
附件:
1、遵义县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招聘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
乡镇村建中心 | 乌江镇 | 3 | 工作人员 | 1 | 专业技术 | 10 | 专科及以上 | 土建大类 |
山盆镇 | 1 | |||||||
石板镇 | 1 | |||||||
枫香镇 | 1 | |||||||
芝麻镇 | 1 | |||||||
茅栗镇 | 1 | |||||||
尚嵇镇 | 1 | |||||||
泮水镇 | 1 | |||||||
乡镇林业站 | 毛石镇 | 1 | 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