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来安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经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 5月28日—5月30日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5月31日上午8:00-9:30 《》
10:00-11:3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和写作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专业知识》考试类别详见附件1,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其中《基础医学》考试科目内容为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免疫学等。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来安县政府、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与《专业知识》(占60%)合成成绩。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优先聘用学历高者。递补参照此法。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和规程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来安县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来安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其中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进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其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其他新进人员由聘用单位办理相关入编、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招聘单位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三年。聘期满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重新进行考核,合格者续聘。凡试用期和聘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聘后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监督检查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 5612330)。
(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来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来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
中共来安县委组织部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