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大学生村官招考公告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长远发展需要出发,着眼于为新农村建设培养骨干力量,改善党政干部来源作出
2、大学生村官每一聘期一般为2年。聘用期满后,经县市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两个聘期、未当选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3、聘期内考核工作由县市区组织部门负责,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的重要依据。
4、聘期满不再续聘的,通过职业推介,引导其另行择业。离岗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前可免费托管人事档案、免费参加一期职业培训,3年内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5、大学生村官每人每年培训累计不少于7天。有计划地组织优秀大学生村官到对口援疆省市培训和考察学习。大学生村官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6、严格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纪律,县市区直及以上部门不得借用。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村官参加县市区、乡镇集中性工作和到信访、维稳等岗位锻炼。
7、大学生村官的生活补贴、养老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采暖补贴(夏季高温补贴)、一次性安置费和交通工具购置补贴以及岗前培训经费等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安排。
六、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聘任等七个环节。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
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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