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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昆明晋宁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04-18 11:33:19事业单位193 收藏
晋宁县卫生系统二〇一四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晋宁县地处滇池南岸,是现代新昆明建设中南城、西城的核心区域所在地,是云南最具

  2、报考晋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岗位的在晋宁县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二楼院办公室报名。地址:晋宁县晋城镇晋东路26号,联系人: 张老师,联系电话:0871-67811162  0871-67816714。

  3、报考晋宁县妇幼保健中心、晋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阳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在晋宁县卫生局三楼卫生人才中心报名。地址:晋宁县昆阳街道办事处郑和路443号;联系人:乔老师  刘老师;联系电话:0871-67895473。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1、考生须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奖状。

  3、企业单位职工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5、本人小1寸近期蓝底彩照3张。

  6、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须向招聘单位签署书面承诺书。

  (四)报名要求:每个报考人员在本县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

  由晋宁县卫生系统2014年度事业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学科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等设置。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填写《承诺书》。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5月29日至30日

  (2)地点:晋宁县卫生局三楼卫生人才中心办公室(地址:晋宁县昆阳镇郑和路443号)

  联系人:乔老师  刘老师    联系方式:0871-67895473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科目和范围: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3、考试时间:2014年5月31日。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方式、内容:采取问答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知识。

  3、面试时间:2014年6月14日。

  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乔老师  刘老师 ;联系方式:0871-67895473。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钢笔、2B铅笔、橡皮擦等材料。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具有相应岗位执业资格高者优先;如相应岗位执业资格仍然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如相应岗位面试成绩仍然并列时,追加面试试题1题,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晋宁县卫生系统2014年度招聘工作人员的各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安排拟聘用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晋宁县卫生系统2014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