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嘉兴市海盐县澉浦镇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五、主要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在4月21--23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到澉浦镇(区)组织办(南浦路685号镇政府三楼316办公室)登记报名。
2、资格审查。
由澉浦镇(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后将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数不足3:1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综合考核。
采取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如有报考岗位加分情形的,可加2分。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和各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后,按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次序,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5、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招录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交纳五险一金。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6、其他。
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澉浦镇政府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录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2、录用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七、咨询电话
0573--86565219
附:《海盐县澉浦镇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报名表》.doc
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